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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鄧艷紅) 6月5日9時20分,株洲市環保局執法人員接到環保志願者舉報:霞灣港水質時而呈強酸性,時而呈強鹼性。執法人員通過現場排查,發現PH值異常的原因是周邊兩企業超標排放廢水所致,現場執法人員立即要求廠方在雨水溝設置臨時圍堰,封堵溢流口,通過投放片鹼等措施,回調PH值。
  事發後,株洲市環保局對這兩個企業已立案查處,並要求兩企業立即整改,定人、定時查環保設施,嚴格按照操作規範,確保設施正常運行,並建議兩公司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其處理結果報市環保局備案。
  6月15日,株洲市環保局對外通報,霞灣港強酸強鹼事件中超標排放廢水的兩企業為中鹽湖南株洲化工集團、株洲冶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於兩企業的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條文擬給予中鹽湖南株洲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罰款241萬元,擬給予株洲冶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罰款120萬元。  (原標題:株洲兩企業將被罰36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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